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学院招生工作,并经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,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。
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。凡以前我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、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,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。本章程解释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津沽学院招生办公室。
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。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,我院概不负责。
第二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人员的意见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,不属学院录取承诺。
第三十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
网址:http://www.jinguxy.cn 招生信息网http://www.jgxyzs.com
E-mail: jinguzhaosheng@126.com
电话:022-23766422 022-23766704
地址: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 邮编:300387